2024年安徽蚌埠五河县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公告(15人) | ||||||||||||||||||||||||||||||||||||||||||||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6 人气:384 | ||||||||||||||||||||||||||||||||||||||||||||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周五)9:00-17:00 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宣讲室一(308) 根据五河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五河县教体系统将在安徽师范大学开展2024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工作,招聘15名紧缺专业应历届毕业生。现就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学科岗位情况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招聘专业对应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符合本公告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学历及专业要求:安徽师范大学应历届毕业生(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7.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1997年11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应聘报名 1.现场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英语***、计算机***、普通话***及其他***证书原件,所获荣誉证书、近三年学习成绩单等原件; (5)《五河县教体系统2024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 所有证件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本人。 (二)资格审核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组织按照《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和《关于印发<五河县引进教育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五人才〔2022〕4号)等文件要求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暂定于12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总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待全部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入围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1.招聘入围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体检和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2.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认定为合格。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文件精神,对考察对象进行入职前查询,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拟聘用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后履行入编手续。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与正式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得低于8年。 五、相关待遇 (一)依据《关于印发<五河县引进教育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五人才〔2022〕4号)规定,本次招聘的人才,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待遇外,给予相应的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1.安家补贴。引进的人才前8年每年发放安家补贴1万元。在五河购买商品房的,按照购房款总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每人仅享受一次)。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安排公租房,前8年享受租房补贴,由学校代缴。购房后不再享受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前4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0元、后4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 (二)本次招聘的人才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家属随调。引进人才家属申请随调的,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子女愿意来五就学的,可在本县范围内自主选择公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六、管理规定 (一)引进的人才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引进人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不满8年且因个人原因(含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离开五河县教体系统的,须将已领取的安家补贴(含购房补助)和生活补贴全额退还县财政,其他待遇自行终止。 (二)招聘学校要依据聘用合同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以继续受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继续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咨询电话: 0552-2350059(县教体局人事股) 0552-2325956(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0552-5037916(县人才办) 监督电话: 0552-5899025(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