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29 人气:379 |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宿松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和宿松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贺兰芳等24人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王婷婷等145人符合小学教师资格条件;彭荣等54人符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石佳惠等60人符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赵文鑫等2人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具体名单附后。 现予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556-7826676 0556-7813429
附件:1.宿松县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公示名单 2.宿松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情况的说明 2023年5月 29日 附件1: 宿松县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公示名单 幼儿园教师(24人) 贺兰芳 宋海勤 王 慧 方佩琦 王丽青 王 婷 方 敏 余海珊 齐英姿 梅 蕾 朱咸玲 朱林卉 何 欢 王 灿 徐青青 余学丽 孙张琪 邓志文 田 燕 项刘蕾 孙海燕 刘金霞 曹飘飘 周晔瑾 小学教师(145人) 王婷婷 蔡文彬 胡自明 刘金云 洪 早 刘松珍 赵青青 张 鑫 黄玉娥 桂泽宏 姜文琴 刘 琦 王海蜜 廖德馨 刘果昕 陈 芳 王裕慧 何琼胜 邓志文 梅子宜 余 妃 吴高婷 吴 朦 余 彬 邓 犇 吴洛非 王春洋 张 青 杨 齐 李晴晴 夏婉燕 金 瑶 吴 丽 金苗苗 杨春梅 殷 洁 杨良丽 熊海炜 唐 婷 杨枝兰 朱雨静 洪桃芬 李扬名 石雅娟 王 鸣 曹 慧 齐 慧 刘童童 孙群海 吴桂霞 吴刘明 吴小燕 杨胡敏 周荣鑫 张洪武 贺石欣 朱毛毛 石 琴 项剑林 彭亮红 孙良妍 邓 飞 吴雨婷 邓焰兰 孙琼慧 吴佳华 朱艳勤 李慈慧 邓飞扬 虞佳慧 余雪芹 齐 红 刘园燕 石梦珍 王梦萱 马富康 梅 燕 刘 丽 王桂霞 汪 亭 伍小倩 殷全平 张春芳 朱珍华 张 玲 贺鸣凤 沈 玲 廖 焱 谈 靖 王 楼 吴艳艳 胡军强 孙佳琪 刘心雨 贺文颖 但文娟 胡冰燕 石玉红 刘 琳 周慧玲 余 亿 贺 凤 朱 田 王玲琳 吴 玲 张学文 叶 甜 王迟浩 王 焰 张文秀 周金菊 柴 乐 石玉琴 邓 敏 罗志刚 吴秀清 高 媛 赵 英 高 慧 陈 静 汪 柳 祝佳悦 高 蟾 董馨茹 朱 繁 方 瑜 王 谷 杨 敏 许杨美 余欣梦 汪钟慧 吴 洁 吴 剑 张丹霞 郭维佳 刘 凌 吴 聪 焦利婷 郑林凤 周 莉 王佳节 叶 青 杨小芳 金迎谱 邓 琴 初级中学教师(54人) 彭 荣 曹伟娟 曾 丽 陈 阳 穆小燕 陈 风 吴娟益 张敏慧 朱志强 吴启义 王超越 吴 轶 张 钿 汪 伟 吴迎春 王梦琴 刘海洋 张敬威 程亭皖 汪慧敏 吴 闽 罗显兵 姚 婷 陈佳雯 汪羽婷 桂世康 余 婷 徐良武 何瑜恒 石 芳 石明悦 杨成美 吴 慧 张 星 曹晓燕 赵文慧 汪银环 黎 琴 朱必柔 祝鸿威 胡萌萌 朱 敏 龚 沛 石文霞 石慧平 尹梦洁 朱 辉 高亦欣 李 江 朱才群 孙 强 刘心丹 安 源 吴文倩 普通高级中学教师(60人) 石佳惠 许皖光 汪书涵 吴 翱 沈 洁 胡 慧 何子豪 张 帅 陈 欢 石成浩 高 娟 张睿智 江 敏 王 钊 徐林娟 吴欣雯 詹金香 王蓓蓓 胡海鹏 尹 燕 欧阳霞 余慧芳 梅 欢 王 真 吴 悠 陈 杭 张弘佳 李繁清 吴桃红 朱才栋 石 赛 石 杨 陶 涵 叶 瑛 许 俊 占 燕 朱咸妃 施文章 何 玲 胡苗苗 何宗东 高 雪 邓 伟 刘 婷 曾 杨 余招凤 刘丽娟 许王军 江子薇 吴摇春 李晓夏 赵 勇 朱文静 郭婉婷 钱淑君 潘晓燕 周 顺 吴 斯 吴振亚 张志伟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人) 赵文鑫 汪 明
附件2: 宿松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须知: (一)领取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3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宿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1041号窗口,联系电话:0556-7818001。 (三)注意事项: 1.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受理通知单。 2.与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持证人应及时送交自己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由持证人妥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