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21 人气:1118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安徽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育厅部署,现将我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范围 蚌埠市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蚌埠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蚌埠居住证的人员; (三)蚌埠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蚌埠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蚌埠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蚌埠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蚌埠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相应的县(区)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蚌埠市教育局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录“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相关页面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提交材料清单,详见相应学段认定工作安排)。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县(区)教育主管部门。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县、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申报,相关认定工作参阅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或咨询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方式见附件1。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蚌埠市教育局。 1. 网上申报 (1)蚌埠市2020年上半年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7月24日12时。 (2)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认定机构选择“蚌埠市教育局”。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服从疫情防控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有序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见后)。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由蚌埠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7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鉴于疫情期间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请考生尽量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前往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在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10号蚌埠六中院内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