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2022年春季第一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12 人气:350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2〕23号)和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阜阳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界首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分为两段: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11日至4月22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至6月24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二、认定范围对象 面向全市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界首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界首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持有有效界首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界首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必须具备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其中之一在界首市,方可在界首市进行申请认定。 本次认定只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ahywpc.ahedu.gov.cn/showarticle.asp?id=1063)。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4月11日--4月22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时需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 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申请人员请加入“界首市2022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385081097)便于咨询与发布通知,申请进群验证请写姓名、认定学科。 (二)体检时间: 符合在界首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在5月9日--5月19日到界首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界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武大道689号健康科普基地二楼),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体检注意事项:1、安徽省外及省内疫情风控区来界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方可体检;2、按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申请人来体检中心前申领“安康码”,体检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并佩戴口罩、接受测体温。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为5月16日--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如有时间变化另行通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界首教育发布、界首政务服务、界首发布及群内公告。 2.确认地点 界首市民中心(复兴路北侧、融城大道西侧进出口企业培育基地)三楼教育局窗口。 按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申领“安康码”,确认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安徽省外及省内疫情风控区来界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佩戴口罩且现场测温,方可进入确认点。 3.确认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其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界首市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界首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只在当次认定期间有效)。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资格认定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要使用正规证件照,不允许使用自拍照和过度PS的照片)。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界首市教育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界首市教育局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或等待邮寄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8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8号),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界首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