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11 人气:414 |
按照安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潜山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潜山市受理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界限为: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时间安排
安徽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两段: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11日8时至4月22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8时至6月24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二、认定范围对象
潜山市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潜山市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潜山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潜山市的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四)驻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潜山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潜山市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潜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驻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潜山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安徽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两段:4月11日8时至4月22日17时;6月13日8时-6月24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二)体检及现场确认的时间、预约方式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潜山市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潜山市中医院提交申请材料,要严格遵守防疫要求,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体检地点:参加潜山市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需到潜山市中医院(潜阳路678号)进行体检。申请人必须凭医院体检报告参加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556-8934206。《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粘贴检验报告单,体检当次有效。
第一次体检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4月22日(上午体检须空腹);第二次体检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6月24日(上午体检须空腹)。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4月25日;地点:潜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5号窗口(安徽省潜山市开发区潜阳路098号)。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申请人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材料需按要求提供。
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7日;地点:潜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5号窗口(安徽省潜山市开发区潜阳路098号)。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申请人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材料需按要求提供。
特别提示:
1.来现场确认的人员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到确认点提交材料前,请再次登录报名网,查询个人页面是否有留言。如有,请根据留言修正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预约方式:本批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采取手机预约方式,申请人登录“皖事通”APP,首页选择“长三角政务地图”,搜索“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区划选潜山市,点击“窗口办”→“在线预约”即可提前15天预约。(详见附件3)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潜山市中医院体检报告单。
3.户口簿原件,或潜山市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潜山市居住证原件;
③驻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宜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需在线核验。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④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环节“同步学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需在线核验。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6.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交的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必须“彩色白底1寸证件照”。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科和学段。提交随意拍照的照片,将不予受理)。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第一次现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至每位申请人;第二次现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2年7月3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至每位申请人(其中符合申请条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方可领取。)联系电话:0556-8938018 0556-8937867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请在网报时自行录入详细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证书寄发期间,联系电话保持畅通,邮寄地址如有变更请及时电话联系修改0556-8938018)。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的认定申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潜山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以免错过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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