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10 人气:762 | ||||||||||||||||||||||||||||||||||||||||||||||||||||||||||||||||||||||||||||||||||||||||||||||||||||||||||||||||||||||||||||||||||||||||||||||||||||||||||||||||||
根据《安徽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8月8日、9日现场资格复审,部分考生因未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规定条件提供证件材料,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安徽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规定的计划数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经商县人社部门,确定何雪等26名考生为2022年度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对象
二、复审时间 2022年8月1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复审地点 宿松县教育局二楼组织人事股 四、提交的材料 (一)《2022年特岗教师报名表》原件。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笔试准考证。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1.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1.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提供本人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 2.2022年上半年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供显示本人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认定状态截图〔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下查看认定状态并截图打印〕,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后,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将证书原件提交招聘单位核验。 (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专项招聘“宿松籍”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八)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五、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安徽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防疫须知》,所有报考人员应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主动提供本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出示本人当天“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安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场地。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教育局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是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都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