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黄山市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 |||||||||||||||||||||||||||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01 人气:2437 | |||||||||||||||||||||||||||
各有关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 2018年秋季黄山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业已结束,我局认定叶晓晴等18人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见附件),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务必于11月5日——11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前往我局四楼404室组织人事科(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联系电话:0559—2522753)领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注意事项: 本人领取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本人不能亲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件:叶晓晴等18人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一览表 黄山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叶晓晴等18人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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