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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教师招聘】利辛县2022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185人公告
来源:利辛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06-09    人气:1773
 

为做好2022年度利辛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2年度利辛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2年度利辛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85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lixin.gov.c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名参加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6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利辛县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后续相关信息陆续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9:00--6月28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3.有关要求。

(1)网上报名及网上审核,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利辛县2022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公布的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

(2)因疫情防控,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利辛县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系统提示做好有关防疫准备工作。

(3)报考人员登录“利辛县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时,按要求录入有关信息,且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根据“利辛县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用人单位将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29日17: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9日17:00前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6月29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原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6月30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2年7月6日到利辛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利辛县港口路886号)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日14:00—17:00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将于7月1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7日9:00—7月10日9:0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认真阅读考生告知书、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7月6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利辛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利辛县教育局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利辛县教育局、利辛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将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xin.gov.c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公布。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5人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xin.gov.c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提前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并提供“本人在2022年7月底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六)专业测试

具体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lixin.gov.c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xin.gov.c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xin.gov.c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利辛县教育局、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2年度利辛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利辛县人民政府(http://www.lixin.gov.c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网站上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

0558-8800222(县教育局)

0558-8812151(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8-8702666(利辛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0558-8809913(利辛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利辛县教育局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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