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田家庵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18 人气:187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资函〔2017〕52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和受理单位 (一)认定类别和属地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在淮南市的辖区内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户籍是指申请人具有淮南市田家庵辖区内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淮南市田家庵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分为有编制人员、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 户籍、工作单位均不在淮南市田家庵辖区内的人员应回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对象 1.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参加考试并合格人员,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