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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教研室2021年公开遴选专职教研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07    人气:523
 

为补充县教研室教研员队伍,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县教研室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遴选专职教研员,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共遴选4名专职教研员。分别为中学体育学科1名(岗位代码:XD2113)、中学英语学科1名(岗位代码:XD2114)、中学信息学科1名(岗位代码:XD2115)、小学语文学科1名(岗位代码:XD2116)。

二、遴选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专(兼)职教研员、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13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其中报考中学专职教研员的,需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小学专职教研员的,需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

6.具有5年(计算到2021年8月31日,下同)及以上报考学科一线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

7.现聘任在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

(二)业绩条件(须同时满足下列5项中的任意2项条件)

1.有较高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曾获县(区)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比赛(含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

2.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课题组前三名成员)完成一项市级及以上已结题教育科学规划(含电教)课题。

3.论文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4.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庐江名师,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5.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荣誉称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遴选条件的;

(2)正在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近五年内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并受处理的;

(4)近五年内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5)经政府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

(7)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它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填写《庐江县2021年公开遴选专职教研员报名表》(具体样式见附件1),并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张贴3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完职中、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具体样式见附件2);符合专业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证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科(县教体局南楼三楼)。

4.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进行。

各学科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须达到3:1的比例,不足规定报考比例的,取消该学科遴选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说课(中学说课内容为高中课程、小学为小学课程)、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各100分,说课和答辩分值比例为7:3(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说课结束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本次公开遴选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同一学科实际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则先行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科,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执行,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各学科进入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面试人选确定依据,不计入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笔试和面试不指定教材和培训机构。

(三)考察

根据各学科遴选计划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按说课成绩高的、课堂教学大赛(优质课)获奖等次高的、结题的教育科学规划(含电教)课题研究层次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下同)顺序确定。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遴选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在岗履职情况、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成绩等。重点查考察教育教学水平或教学科研能力水平、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核查。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调动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情况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遴选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县教研室重新办理合同聘用手续。

选调人员须在新聘用单位空缺岗位内办理岗位聘任,无空缺岗位的,低聘至相应空缺岗位。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主动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同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考生在现场报名、领取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面试(笔试)等环节,均应遵守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相应场所时,需经现场扫码显示“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且身体无其他不适等情况,方可进入。近14天内有庐江县外居住、旅行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六、工作监督

遴选工作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遴选考试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负责人,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38900、87323819(县教体局)

          0551—87312016、8733201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2563317(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0551—87332211(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庐江县2021年公开遴选专职教研员报名表.doc

附件2:同意报考介绍信.doc(模板.doc(模板)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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