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18 人气:461 |
为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推进我县中小学教师的有效流动,解决城区部分中小学教师缺额问题,现将2021年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聘用。 二、选调教师的学校范围 安师大附属肥东实验中学、龙泉路初中;安师大附属肥东实验学校小学部、县实验小学祥和路校区、东城实验小学、新安江路小学、虎山路小学、浍水路小学。 三、选调对象 全县停办的初、高中学校教师;因布局调整等因素富余的学科教师;交流轮岗三年(含三年)以上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原则上男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如获县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及以上,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省、市优秀教师或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男女教师年龄可各放宽两周岁; (三)小学教师岗位须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初中教师岗位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且有初中或高中教学经历;初、高中任教的教师报小学岗位的,学科不受教师资格限制。 (四)入职以来需在农村学校工作三年及以上。 (五)入职近五年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优秀等次; 2.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表彰; 3.在“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等课堂教学评比中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4.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含教学设计)获县三等奖及以上; (六)任职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通报批评的; 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4.年度考核有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五、选调岗位 今年城区学校计划选调教师88名。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肥东县选调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六、选调办法 经审核符合条件通过面试的办法确定选调人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 1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肥东县教体局人事科(具体相关选调工作信息请关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肥东县教育体育局子站(http://www.feidong.gov.cn/xqbm/jytyj/index.html) 3.报名办法 (1)个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所在工作单位同意选调后(交流轮岗教师由流入学校签署意见)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幼儿教师不得参加中小学教师选调。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统一或本人报人事科审核; (3)提供符合选调条件第(五)条中的其中一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进行一次改报。 (二)面试 经审核符合参加选调人员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设置无生上课(15分钟)环节,主要考察仪表、素养、教法运用、课堂教学组织、课堂教学艺术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掌握和运用情况,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为2021年 1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聘用 依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公布的选调计划岗位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面试成绩并列,则一并确定为初选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一年)。 六、相关要求 为严肃选调教师工作纪律,加强对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人事、财审、办公室、监察及相关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1.选调教师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参与,监察委全程监督。 2.选调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和交流轮岗,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所违纪事实记入个人档案。 附: 肥东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