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2018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23 人气:1710 | ||||||||||||||||||||||||||||||||||||||||||||
为进一步满足我县城区部分学校实际教育教学需要,经县编委批准,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学科及名额 含山一中、环峰四小2所城区学校拟选调教师15名(具体岗位、学科见附件1)。选调公告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含山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含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发布。 二、选调范围 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范围为我县农村完中、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报考含山一中选调教师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7.报考环峰四小选调教师的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8.报考选调教师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7年8月1日后出生)。 9.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四、选调方式及内容 选调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及师德师风综合评价三项结合方式,三项合成后总分值100分,笔试、专业测试和师德师风综合评价在总分所占比例为2:6:2,各分项折合后(小数点取后两位,四舍五入)相加所得分数为选调人员最后分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另行通知领取); 2.笔试卷面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占50%)。按照选调学科岗位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名单。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凡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师德师风综合评价 师德师风综合评价满分100分,主要考察选调人员自2012年7月1日以来在校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师德师风评价(具体细则见附件2)。 五、报名、收费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8月1日-8月2日。 2.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11楼会议室。 3.报名人员须携带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见附件3)、任教证明(见附件4)、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5)、毕业证(最高学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荣誉证书及其它符合加分政策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报名时交近期1寸证件照(蓝底彩照)3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作书面诚信承诺。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学科。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均应不小于2∶1,对报名人数比例不足的,将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指标。 4.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计45元。 六、加分政策 1.学科带头人:省级5分、市级3分; 七、总成绩合成排序及确定拟调人员 根据笔试、专业测试和师德师风评价合成成绩和加分成绩合成总成绩按照各校各学科确定的选调名额,分学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人员。若合成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加分高的、所持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第一学历高的、教龄长的、年龄大的优先原则排序确定。 八、资格复审 对拟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额岗位,按以上规定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此次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含山县2018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公告》后续相关信息将统一在含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发布,报考人员请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不再另行以其他方式通知。 咨询电话:0555-4332879(县教育局) 0555-495827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4331996(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含山县教育局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3日
附件1: 附件2 含山县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师德师风及其成果 量化细则 为强化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注重教师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评价,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所界定时间为截止选调时前6年(即:2012年7月1日后)的综合成果。 一、综合评价(15分) 各校组织领导班子4名、教职工代表6名共10名,成立临时综合评价小组,实行票决制: 1.优秀票2/3以上的,确定为优秀等次,得 15分; 2.良好票2/3以上,优秀票不足2/3的,确定为良好等次,得10分; 3.合格票2/3以上,良好票不足2/3的,确定为合格等次,得5分; 4.不合格票超过1/3的,不得分。 二、公开教学(20分) 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示范优质课评选中获得相关奖项的按级别按等次计分(以文件和证书为据): 1.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2.省 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3.市 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4.县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加满20分为止。参加公开、观摩课评选活动中获得相关奖励的,分别降一档计分。 三、教科研成果(12分) (一)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第一作者)在各级教育CN刊物发表的,一篇得6分(不含增刊、副刊、专辑及报纸)(以刊物和稿费单为据)。 (二)教育主管部门及其学术团体牵头组织的论文、课件、微课、课例、教学设计等评选(含德育、班主任、教育管理方面经验总结),按级别按等次计分(以文件和证书为据): 1.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2.省 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3.市 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4.县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加满12分为止。 四、教育教学成绩(20分) 根据县检测成绩按平均成绩及提高幅度等次(授课两个班及以上的,按最好成绩计入),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初中以县为单位: 1.位列前1/4的,得3分; 2.位列前1/3不足1/4的,得2分; 3.位列前1/2不足1/3的,得1分; 4.不足前半的,不得分。 按最近6年12个学期统计,加满20分为止。 五、指导学生获奖(9分) 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业务部门牵头举办的评选、竞赛活动获奖的,按级别按等次计分(以文件和证书为据): 1.国家级: 7 6 5 2.省 级: 5 4 3 3.市 级: 3 2 1 4.县 级: 2 1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加满9分为止。 六、表彰奖励(8分) 获得各级党政或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的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按级别加分: 1.国家级: 8分 2.省 级: 6分 3.市 级: 4分 4.县 级: 2分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加满8分为止。 注: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已享受加分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年度考核(3分) 每学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0.5分。加满3分为止。 八、班主任工作(6分) 近六年,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每学年加1分(因为病假、事假等特殊原因未完成一学年班主任工作的,每学期加0.5分),加满6分为止。 九、课题(7分) 近六年来,主持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课题的,以课题立项报告和结题报告为依据,予以加分。 国家级:7分; 省级:5分; 市级:3分; 县级:2分; 课题负责人得满分,课题组成员得分减半,加满为止。 附件3
含山县2018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 选调在职教师考试
介 绍 信
县教育局: 兹有 学校 同志,在校任教已满三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未受任何处分。经研究决定,同意该同志参加含山县2018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报名考试工作。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学校所在地政府意见: 镇人民政府(盖章) 2018年7月 日
附件4 任 教 证 明
姓名: 学 校(盖章):
教导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
2018年7月 日
附件5
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 (2012.9以来)
姓名: 学 校(盖章):
教导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
2018年7月 日 注:班主任工作经历由本人根据实际担任工作经历,按照时间顺序如实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