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中考考生)面试结果及签订协议公告(七) |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24 人气:1672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安徽省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面试结果及签订协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结果公示 见附件1。 二、拟签订协议考生名单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临泉县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中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不含体育、实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则并列考生信息一并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由培养院校确定录取人员,并列人员暂不签订协议。 见附件2。 三、组织签订协议 1.时间:2018年7月28日上午8:00-12:00。 2.地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有关要求: (1)考生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准考证原件,务必于8:00前到达会场。 (2)因考生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共同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见附件3)。 特别提醒: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兄、姐;③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3)协议签订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签订协议考生为报考院校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8:00-10:00)。 第二批次签订协议考生为报考院校为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亳州学院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10:00-12:00)。 特别提醒:考生及家长务必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切实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和解除协议、违约情形与处理等相关条款。 四、签订协议递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递补考生签订协议时间为7月28日下午,届时电话及短信通知,签订协议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02175 监督电话:县教育局法规室 6402176 县人社局 5390513
临泉县教育局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泉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泉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