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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宿州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27    人气:1421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8〕3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宿州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见附件)为2018年宿州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 间: 2018年8月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点:宿州市教育体育局801室

联系电话:0557-3929826

3.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资格复审表(需登录http://jszp.ahzsks.cn网站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另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2张。(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并组织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5.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市教体局将在宿州教体局、宿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监督电话等事项。

6.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宿州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xls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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