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2018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初选人员及体检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17 人气:1493 |
根据《合肥市包河区2018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公告》规定,经面试考核,下列21名考生为本次招聘的初选人员,进入体检程序(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位初选人员务必于2018年8月18日(星期六)下午2:30~4: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到合肥市包河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包河区政府南楼505室)领取《体检通知书》。若本人不能前来领取,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计划安排在2018年8月21日(星期二)进行,具体要求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体检注意事项: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禁食、禁水;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勿戴隐形眼镜;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药物的名称,体检当日正常服药; 检查当天待空腹检查(如抽血、上腹部B超等)做完后,方可进食;女 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体检前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检查。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便于准确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妊娠未做完体检项目、医院未能出具体检合格报告的,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保留岗位指标(单位如有选岗,则不参与选岗,并须服从分配),待补检后根据医院正式结论决定取舍。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自备现金和零钱,体检时由考生本人自行在体检医院收费窗口缴费,费用约在300元左右)。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