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滁州学院计划引进人才105人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14 人气:1594 |
滁州学院2019年度人才引进办法 校政人〔2018〕54号 为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制定2019年度人才引进办法。 一、引进对象 1.领军人才; 2.教授(或教授级高工); 3.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 4.行业企业骨干人才; 5.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教事业,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科研水平,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4.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其中优秀或紧缺博士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 5.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硕、博阶段所学学科方向应基本保持一致,且所学专业应与滁州学院2019年人才引进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 6.引进的国外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二)人才标准 1.领军人才 符合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认定的一类、二类和三类人才标准条件;具体标准见附件1。 2.教授(或教授级高工) 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须具有优异的工作业绩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型能力,能够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发挥引领、示范与带头作用。 3.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且引进的理工科博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引进的人文社科博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4.行业企业骨干人才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有5年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骨干工作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主持过本行业重大技术研发(攻关)项目,或具有多项国家专利技术,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5.硕士研究生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其中,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35周岁。 三、引进待遇 (一)领军人才 学校提供校内建筑面积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