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因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部分岗位出现缺额,依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以下3名考生为体检、考察递补对象。现将体检、考察递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对象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 |
考试总成绩 |
1 |
石克平 |
女 |
小学英语 |
76.51 |
2 |
虞鹏 |
男 |
小学音乐 |
67.81 |
3 |
王志伟 |
男 |
小学体育 |
72.00 |
二、体检 1.体检时间:2019年8月21日 2.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3.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检费(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县教育局一楼集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5.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二、考察 1.考察对象应向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提供以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档案(含第二学历档案,要求密封完好)。档案在我县档案管理部门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宿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登记,档案在外地档案管理部门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宿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开具调档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此表若确认在档案中,无须单独提供)。 (3)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样表见附件)。 2.考察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被考察人员提供的考察材料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8月25日下午18:00前交宿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逾期未交责任自负。
附件2019年度宿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报考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doc
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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