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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马鞍山市花山区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15    人气:12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等精神,按照国家、安徽省、马鞍山市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区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24日12时。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务必关注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按照通知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等。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公告发布网址详见附件。

二、认定范围对象

(一)认定范围

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局认定范围:申请花山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2020年上半年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符合花山确认点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在马鞍山市花山区内的人员;

2.持有有效马鞍山市花山区居住证的人员;

3.马鞍山市花山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花山确认点辖区内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本部))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马鞍山市内就读学校的);

4.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马鞍山市花山区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驻马鞍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持有有效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 (http://ahywpc.ahedu.gov.cn)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24日12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2.认定机构、确认点选择: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符合花山区确认点认定条件、对象,选择“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局”认定机构、“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局”确认点。

(二)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7月10-7月31日(周日休息)

2.体检医院:马鞍山十七冶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雨山区湖南西路828号,医院内9号楼一层,2319347)

3.为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按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等要求,本次体检实行线上预约机制,申请人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或长按识别附件2中的海报二维码,即可预约及缴费。请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医院体检。

4.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早晨空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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